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矿山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未知(-1)矿长(局长、经理,下同)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