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二)编制下达本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

(三)监督考核养护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

(五)培训管理养护人员。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