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