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职责第十二条有效农村公路项目建成验收合格的,应当及时列入养护管理计划,明确养护管理责任。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