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经费以市、县(市、区)财政拨款为主,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归属个人养护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适当补贴。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