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养护办法及技术措施,加强监督和技术指导。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生长在园林绿化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由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养护;生长在各单位管界内及个人庭院中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养护。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