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章 恢复重建第四十五条已废止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地震、火山遗址、遗迹,由省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进行特殊保护,作为科学考察和宣传教育基地。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