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Repealed

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地震、火山遗址、遗迹,由省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进行特殊保护,作为科学考察和宣传教育基地。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