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章 恢复重建第四十四条已废止地震、火山灾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恢复重建规划必须符合城镇抗震设防的要求,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