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城市道路应当按照标准设置行人交通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行人交通设施,保障行人通行安全。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