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鼓励开展城乡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先进理念,推进城乡规划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保障城乡规划的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