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口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未依法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占用、使用港口岸线的,由港航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