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抢救保护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公布为文物保护点。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