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第八条已废止酒类商品生产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禁止使用非食用酒精和有害人健康的添加剂,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酒类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2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