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酒类商品生产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卫生标准,禁止使用非食用酒精和有害人健康的添加剂,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酒类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