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人民防空设施建设及开发利用,享受国家、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和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其所有权和收益归投资者。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