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