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及时统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