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议批准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