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优抚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州、县可以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公民。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