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