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招用人员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举办洽谈会等形式的职业介绍或者人才流动活动,应当有详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措施,报当地劳动力市场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举办全省范围的职业介绍或者人才流动洽谈会,应当报省劳动力市场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2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