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没有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由气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再次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绝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又拒不整改的,由气象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