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广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场管理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