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广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款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