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州、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把学校基本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