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十五条有效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