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森林条例/第三章 森林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采伐、木材运输管理的规定,加强对活立木采挖、移植、运输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非法采挖、移植、运输活立木的行为。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