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第九条已废止在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