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加强对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的领导和协调,使市场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