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少数民族公民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任何组织和公民不得干涉。社会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不得以少数民族特殊的风俗习惯等理由,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