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少数民族公民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任何组织和公民不得干涉。

社会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不得以少数民族特殊的风俗习惯等理由,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