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信访事项,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

不能正常表述本人意愿者的信访事项,应当委托他人代为提出。

受委托人向国家机关提出信访请求时,应当出示信访授权委托书。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