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专利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管理第十一条已废止企业事业单位在其职工因退职、退休、调动工作等情况离开本单位之前,应及时将该职工完成的职务技术成果进行清理。对于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应及时办理专利申请手续。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