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四条有效本市公安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本规定。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