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主任和安全督导员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安全督导员应当在安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督导员应当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