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已废止生产、经营一次性餐饮具和从事公共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的,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一次性餐饮具和公共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