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贫困残疾人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残疾人专项补助金。

残疾人专项补助金由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发放,发放范围和标准应当随着本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