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七章 照明设施管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因工程建设确需移动照明设施,须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移动照明设施申请书报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