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四章 桥涵设施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在桥头设立桥名、限载、限速、限高等标志,并加强桥涵设施管理和维修,保证桥涵安全。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