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检验、检测场地;(三)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的设施、设备;(四)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五)具有相应数量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