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

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检验、检测场地;

(三)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的设施、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技术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相应数量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