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制止本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