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第四章 集体合同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制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制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征求市总工会、市企业代表组织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