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的课外学习和休息娱乐时间,配合并监督学校减轻未成年人的课业负担,保障未成年人应有的休息、娱乐权利,促进其健康成长。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