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第五章 家庭保护第四十八条已修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的课外学习和休息娱乐时间,配合并监督学校减轻未成年人的课业负担,保障未成年人应有的休息、娱乐权利,促进其健康成长。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