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章 拆迁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拆迁人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并接受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5月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