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第四章 预算执行的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审计部门应当加强绩效审计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绩效审计工作情况。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