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第八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区(地)。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