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七章 种子质量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农作物种子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种子质量抽查,并公告抽查检验结果。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者应当如实提供种子的真实情况,无偿提供检验样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