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市政公共建设的投入力度,将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